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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葬是否違法,家屬應如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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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查過相關單位的陳述,在去年底全國就已經禁止土葬,而且不分公私有地,只要葬了就要罰錢但因死者為大,若真要土葬是否有合法的途徑若無,是否有更適當的作法?因為我不希望將來葬了又被政府趕走,不然就是罰款,請相關法律人士來回應!!更新:...=.=你誤會了我父親生前就提過現代人都火葬以前都是入土為安我們當然也清楚知道土葬花費比火葬高,但因搏杯的結果就是如此,我們身為兒女的只是照辦而已,現在我們家擔心的是土葬是否違法的事,跟風水無關





申請土葬作業指導書 一、作業流程: (一)申請土葬應由家屬或受委託代辦之葬儀社,填寫申請書二份,一份為各項設施使用申請書,一份為埋葬許可證申請書,並繳納規費。 (二)公墓公園化應另填一份切結書。 (三)埋葬使用地點,應由申請人或代辦之葬儀社人員陪同本所墓地巡察員赴實地勘察,確屬本所墓區範圍內經核可後,方可申請使用。 (四)埋葬完工後,由本所墓地巡察員赴實地勘察,是否依申請範圍施作。 二、注意事項: (一)申請土葬時應檢附死亡證明書正、副本各一份,申請人身份證影印本一份及私章。 (二)處理時間:三小時內完成。 以上是跟居住地殯葬管理處.申請 合法私立公墓應具備之條件 [墳墓設置管理條例]第六條規定: 設置公墓, 應具備 (一)設置地點位置圖。 (二)設置範圍之地籍圖。 (三)配置圖說。 (四)經費、概算。 (五)管理辦法及收費標準。 (六)無妨礙區域計畫、都市計畫證明書。 (七)土地權利證明或使用同意書及地籍謄本等文件報請省(市)主管機關核准(88年7月精省後台灣省部分改由縣市核准即可), 其由直轄市設置者, 應報請內政部備查。 另同條例第三條規定, 所稱主管機關, 省(市)為省(市)社會處(局)。 由此可知, 合法私立公墓的基本條件要先取得省政府社會處(精省後為縣市政府), 或直轄市社會局核准設立之文件。 設置公墓之申請獲得核准之後, 如有雜項工作物之建築, 應請領雜項執照, 尤其屬山坡地開發建築者, 應先從事整地, 設置水土保持設施及必要之公共工程等, 其需挖填土石方或其他雜項工作物者, 一般均於完成雜項工程及規劃整地後, 始可據以申請變更編定使用地類別為墳墓用地。 所謂雜項工作物係指圍牆、駁崁等設施, 如為定著於土地上或地面下具有頂蓋、樑柱或牆壁之構造物, 例如管理室或禮堂等建物, 尚須請領建造執照。 (建築法及山坡地開發建築管理辦法規定參照) 請領到雜項執照及建造執照後, 業者即可進行一切有關墓園設置之工程。 惟依[墳墓設置管理條例施行細則]第十六條第二項規定: 私立公墓設置完竣後, 應檢附當地主管機關完工驗收證明及現場照片, 報請省(市)主管機關(精省後為縣市主管機關)核備後, 始得啟用。 換言之, 取得省 (市) 社會處(局)核准啟用文件後,公墓始得提供埋葬造墓使用。 消費者如欲預購墓地, 應至少向業者查明有無經政府核准設立之文件, 如為立即之使用需求, 則應請業者出示政府核准啟用之文件, 以資辨別該公墓是否合法完成設置。 倘消費者不便直接向業者要求出示文件, 亦可向轄區縣市政府墓政管理單位查詢。 不過, 消費者尚須注意的是, 公墓雖經完成法定之設置程序, 營業進行中亦必須符合法令規定, 例如[墳墓設置管理條例]第十條規定, 每一墓基面積不得超過十六平方公尺 (約合4.8坪)。 因此, 購買墓地時,宜注意墓地面積是否在十六平方公尺範圍內, 以免有朝一日, 政府決心執行公權力時, 遭致無謂困擾與損失。





土葬地有合法權狀,就我所知都不便宜價格都在百萬以上,本家因宗教因素,早期是買私人無權狀也是百萬上下,加上施工,你可能要預期你的花費與負擔,我有朋友是葬在高雄縣,他是火化再土葬,他先生不忍她侷限在建築物裡,選擇戶外的草坪,格局比較小,是有永久權狀的.印象中好像是16萬左右,不知現在是不是這個價錢,我去過是公園式的墓園,規劃的很美,也很乾淨.墓園中也不乏企業家族墓,都很大.該是風水亦可吧,不知你是那區,如幫得上忙再要電話,我還留有協辦人員的電話.最近我也考慮為家人準備,才會流灠到這區.版主您的問題就是合法性的問題其實很簡單您只要請問幫您父親辦理後事的殯葬業者或是你們看中意的墓地的業者有沒有辦法申請你們中意的墓地之埋葬許可證若可以申請那表示那塊墓地是合法的反之那再找別塊地吧參考資料:禮儀師經驗談michael_12034@yahoo.com.tw殯葬細說因為殯儀和葬儀,而大體火化算是殯儀的末端,並分屬於葬儀的部分;真正來說大體火化後裝入骨灰罐福晉塔位後,這是屬於葬儀的部分,有些人稱之為塔葬!!事實上選擇火化後還是可以土葬的,並非一定要進納骨塔...我們公司元寶富貴山莊墓園福地,主要商品為花園草坪式骨灰/骨甕土葬墓位(平面積為0.36平方公尺);地理位置在桃園縣新屋鄉,離楊梅交流道車程15分鐘,離楊梅富岡火車站步行15分鐘,交通方便!!元寶富貴山莊墓園為合法公園化示範墓園,並取得桃園縣政府合法的墓園使用執照,除了可擁有墓位的使用權狀之外,還可合法擁有土地持分所有權狀,真正享有土地永久的使用權!!可排除地震/火災/房屋老舊之疑慮!!誰說平民無風水!?同樣買塔位(陰宅公寓)的錢,可以買到元寶富貴山莊墓園福位(陰宅別墅),目前單人骨灰位售價13萬!!慎重選擇福位吉穴,讓先人入土為安吸收天地靈氣,可興旺家族福蔭子孫,世代綿延!!您可以先參考我的部落格,內有詳細的說明,建議您們搏杯詢問先父是否願意,再進一步的洽談和參觀墓園!!希望能幫助到您!!參考資料:元寶富貴山莊墓園福地http://www.im.tv/vlog/vlog.asp?memid=1952568規定是死的,我必須告知你的現在還是有很多墓園、家族墓都是葬在私人土地,本身我是這一個行業的,所以我知道也了解,禁葬是要看地方,在北部還是有很多地方可以土葬,要看地方,我目前有一個墓園一個家族墓,都在建造所在地,都是在私有土地。我在我部落裡面,有很多的墓園根家族墓,所建造的是在農地或是私人土地,http://tw.myblog.yahoo.com/aaaaaa-0952701213/什麼叫"死者為大"?我祖母生前說她死後要火葬,她子女還不是給她土葬...說穿了是要土葬死者的地理風水看能不能蔭到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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